翻译与文件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领事机构不提供翻译服务。使馆不对外提供口译服务。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进行文件翻译、联系当地口译人员。
由中国公证处出具的文件经加注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后在意大利有效,公证书内所附翻译属于文件的一部分,由同一公证处出具。
请在中国居住和/或暂住的意大利公民注意,意大利驻华领事机构不出具意大利无犯罪证明或为意大利颁发的学历证书加注认证。如中国当局要求此类文件,当事人须向意大利主管当局(检察院、省督府、教育大学和研究部、教育机构等)申请。文件须附准确翻译且根据2023年11月7日的规定加注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意大利驻华领事机构不出具文件译文与原文相符证明,且不提供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