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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获得的学位价值声明

价值声明(D.V.)是一份由意大利语撰写的官方文件,旨在对不属于意大利教育体系的外国教育机构向某一特定人员授予的特定学历或学位进行概要的描述。
意大利驻华使馆学生处为所辖北京领区内学校发放的学历学位出具必要的价值声明。
特请注意,价值声明仅为一份资料性文件,其本身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或同等效力证明。外国学历学位同等效力的认证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评估。如需了解更多有关外国学历学位认证的现行政策,请参考意大利同等学位认证信息中心(CIMEA).

 

学历学位价值声明申请指南

意大利驻华使馆仅为属于中国教育体制并在本使馆领区范围内学校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出具价值声明。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层级学位

  1. 价值声明申请表(下附表格);
  2. 申请人本人护照信息页复印件、意大利签证页复印件(如已取得)、意大利居留卡复印件(如已取得);
  3. 若申请目的为学习:须提供相应意大利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若申请目的为工作:须提供意方公司雇佣证明及/或中方公司派遣证明;
  4. 经中国外交部颁发的附加证明书并带有意大利语翻译的学位证书公证书成绩单原件公证书(若学校需要)以及课程描述原件公证书(若学校需要);以上公证书及外交部颁发的附加证明书需要在北京领区范围内的公证处办理,提交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CSSD (www.chsi.com.cn)出具的中文及英文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电子版学位认证报告:该报告须通过CSSD系统直接发送至意大利使馆学生处邮箱(xuexi.pechino@esteri.it) ,同时打印纸质版中文及英文电子报告2份一并提交。

 

高中毕业证

  1. 价值声明申请表(下附表格);
  2. 申请人本人护照信息页复印件、意大利签证页复印件(如已取得)、意大利居留卡复印件(如已取得);
  3. 若申请目的为学习:须提供相应意大利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若申请目的为工作:须提供意方公司雇佣证明及/或中方公司派遣证明;
  4. 经中国外交部颁发的附加证明书的带有意大利语翻译的高中毕业证公证书;以上公证书及外交部颁发的附加证明书需要在北京领区范围内的公证处办理,提交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CSSD (www.chsi.com.cn)出具的下列中英文电子认证报告:
    • 高中毕业证书中英文电子版认证报告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中英文电子版认证报告(申请艺术音乐类院校的学生还须在该报告上体现艺术考试成绩)

上述报告须通过CSSD线上系统直接发送至意大利使馆学生处邮箱( xuexi.pechino@esteri.it ) ,同时打印纸质版

中文及英文电子报告一并提交;

 

重要提示:

  • 本使馆仅接收毕业院校和公证处均为北京领区范围内的公证书;
  • 提交所有申请文件时,请同时提交一份该文件的复印件(包含整本公证书及所有教育部认证报告);
  • 价值声明不得通过邮寄或邮件形式申请,但申请人可委托他人或代办机构提交或领取价值声明:须提交申请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下附表格)。委托书中签名须与护照上签名一致,并包含委托人及被委托人个人信息、委托事项等。被委托人在递交申请当天需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以学习为目的申请价值声明是免费的,以学习外为目的申请价值声明需要缴纳领事服务费,领事服务费需要在提交申请价值声明材料时以当地货币现金形式缴纳。
  • 请您根据自身需求提前预约递交申请, 也可以通过Uni-Italia 意大利教育中心递交申请(beijing@uni-italia.it)。申请的处理周期约为7-10个工作日;
  • 注:有关公证书与相关意大利语翻译:
    • 若证书发放教育机构已拥有官方英文翻译名称(如 CSSD报告中出现的官方英文名称翻译),则相应公证书译文中所有出现学校名称的地方须使用该官方英文名称作翻译;
    • 除学位证书外的所有公证书须以文件原件进行公证,且公证员须对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声明;而学位证书公证书则可做“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属实”公证。
  • 教育部相关附加证明书报告均无需公证。

请注意:针对通过马可波罗-图兰朵计划预注册意大利综合类大学/高等艺术类院校的学生必须通过Uni-Italia意大利教育中心服务(beijing@uni-italia.it)递交申请。

 

 

价值声明申请表

委托书